领军人才在深圳工作满10年可转让所享受购房补贴的房屋产权;高、中初级人才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租房补贴不超过3年,备受关注的《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6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办法,人才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者享受购房优惠政策。按规定,领军人才可以向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购房补贴,市住房保障部门向领军人才一次性发放30%的购房补贴,剩余70%在5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购房补贴合同签订后,领军人才在本市工作满10年的,所购房屋产权可以转让。
未在深圳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杰出人才,可以按照程序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免租入住200平方米的住房。杰出人才免租住房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超过10年,10年期限届满后可以续租。杰出人才在本市工作居住满10年,或者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且入住后在本市工作居住满5年的,可以通过其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赠与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
中初级人才和新引进高级人才,可以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者领取租房补贴,期限为3年。
深圳打出引进海外人才组合拳
○出台孔雀计划实施意见及5个配套文件
○未来5年每年投3亿至5亿引人才,团队资助最高8000万元,个人奖励补贴最高150万元
从深圳市委组织部人才处获悉,《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5个配套文件4月12日正式印发,纳入孔雀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80万至150万元的奖励补贴及居留和出入境、落户等特定待遇;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最高给予8000万元的专项资助。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深圳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体系。
根据孔雀计划,从2011年开始,深圳在未来5年将重点引进并支持50个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和1000名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深创业创新,将吸引带动1万名以上各类海外人才来深工作。
为加大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扶持力度,根据《意见》,从2011年开始,深圳市在未来5年每年投入3亿至5亿元,用于海外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和创新创业专项资助。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80万至150万元的奖励补贴,并享受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待遇政策;在创业资助、项目研发资助、成果转化资助、政策配套资助等方面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给予最高8000万元的专项资助。
据介绍,孔雀计划主要对象是以推动高新技术、金融、物流、文化等支柱产业发展,培育新能源、互联网、生物、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聚集一大批具备较高专业素养和丰富海外工作经验、掌握先进科学技术、熟悉国际市场运作的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一批对我市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核心团队。
《意见》的配套文件明确了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标准和程序,采取认定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确认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按企业技术与创业创新类、科研学术与教育卫生类、文化艺术与体育3个领域分设,分别认定A、B、C类海外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和项目,采取评审的方式确认。深圳市将定期向社会发布海外高层次人才重点引进目录,并建立健全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和海外人才联络机构体系。
《意见》的5个配套文件分别是:《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办法》(试行)、《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试行)、《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特定待遇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助办法》(试行)、《深圳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