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共青城市出台《青年人才创业基金微小企业扶持实施办法》,为青年人才在全国青年创业基地内创办微小企业专门设立创业基金。基金来源于每年从团中央下拨的共青城青年创业基金中划拨一定比例,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扶持对象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创办的企业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共青城市低碳经济发展方向,技术含量较高,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有较 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申请金额在3万-10万元,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对企业的厂房租金、水电补贴及设备补贴三个方面进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