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持有农村信用社所在地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经具有劳务输出培训资格的单位培训合格,具备一定的劳动技能;
(三)需由具有国际劳务输出资格的经营公司和外派劳务基地服务中心推荐。
(四)遵纪守法,个人信用良好,无其他不良记录;
(五)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并能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担保;
(六)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出国劳务贷款额度原则控制在5万元(含)以内。
贷款期限:
出国劳务贷款期限不超过外出劳务合同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后不得办理展期。
还款方式:
出国劳务贷款偿还采取分次还款方式,即每季或每半年归还所计利息和本金,到期归还全部本息。
贷款担保方式:
出国劳务贷款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方式。
贷款利率:
出国劳务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信用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