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青岛市市启动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符合条件者可抓紧申报。
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主要用于支持处于创办初始阶段的留学人员企业,申报企业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待转化技术项目创新性强,市场潜力大,且符合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企业具有技术转化的主客观条件,预计转化期一般不超过2年;企业注册不超过3年;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50万人民币;留学回国人员为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含)以上。同时,申报企业中的留学回国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熟悉技术转化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高技术产业自主创业经验或相关经历者优先;重点支持有望冲击国家和省层面创业类重点人才工程的人选。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和泰山学者、泰山领军人才工程的人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