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嘉兴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近日嘉兴市人社局与嘉兴市财政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实施办法》、《嘉兴市引才大使、引才工作站(点)、域外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嘉兴市人才载体建设支持办法(试行)》、《嘉兴市引进海外工程师域外专家和引智项目资助实施办法》四个政策,作为人才新政配套政策。这些新政的持续推出,不仅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了我市招才引才的具体措施,也将有效推动全市人才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出台的《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实施办法》,主要针对的是精英计划创业人才项目、创新人才项目。今年新政规定的人才遴选的范围更广泛,途径更多。精英计划在去年集中评审的方式基础上,增加了创业大赛、直接认定、孵化移植等三种途径遴选人才项目。同时,对经创业大赛遴选的精英计划创业人才项目入选者,在嘉兴创办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在签订相关协议后,经费资助从去年的一等奖300万元、二等奖200万元、三等奖100万元,增加到一等奖500万元、二等奖300万元、三等奖200万元,并授予嘉兴市领军人才称号,颁发嘉兴市特聘专家证书,发放嘉兴市人才绿卡。创业资助的大幅提升,更有助于人才项目的引进。对精英计划创业人才项目、创新人才项目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入选者,还将给予上述政策上浮5%奖励扶持,不过,同一人才同一年度只能选择其中一种途径申报。
出台的《嘉兴市引才大使、引才工作站(点)、域外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主要通过聘请引才大使、设立引才工作站(点)、建设域外孵化器,充分调动海内外优质人力资源,为宣传嘉兴、引荐人才、推荐项目、拓展合作、提供咨询、承接活动提供帮助,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工作经费补助。其中,引才大使需要面向海内外高端人才宣传嘉兴发展成就、招才引智政策、岗位需求和工作成果,为我市引荐《嘉兴人才分层分类目录(试行)》所列市级高端及以上层次人才一般每年不少于15人,并能成功引进人才2人以上到嘉兴创业或工作,为我市推荐并引进市级高端及以上层次人才项目或高科技企业。引才工作站(点),主要针对的是掌握相当数量海内外高端人才及项目信息资源的引才大使。对聘用的引才大使给予3~10万元的年度工作经费补助。对引才工作点,引才工作站分别给予10~30万元、30~50万元的年度工作经费补助,同时,根据引才贡献的大小,经年度考核后,按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工作站(点)考核标准,再兑现其余的工作经费补助,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出台的《嘉兴市人才载体建设支持办法(试行)》,主要针对的是院士专家、博士后和海外专家所设立的工作站。其中,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在认定当年分别给予建站单位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助。同一院士专家工作站,先后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实行追加补差资助。对年度考核合格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工作站每年1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对建成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在招收首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后,分别给予建站单位30万元、建基地单位2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博士后两站一基地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其每年7万元科研经费补助、5万元生活补助,补助时间不超过2年。进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在站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对设立嘉兴市外国专家工作站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建站资助。经推荐入选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的,入选当年再给予10万元的资助。
在《嘉兴市引进海外工程师域外专家和引智项目资助实施办法》中,域外专家必须是首次与在嘉兴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中资及中外合资企业或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所在单位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每年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并在所聘单位获得年薪达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根据所聘企业在上一年度内支付每位海外工程师年薪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所聘企业经费资助。海外工程师重点面向在国外企业和机构从事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或工艺的高精尖缺外籍工程类顶尖、高端人才,对引进同一位海外工程师的企业资助不超过3年。引智项目针对的是获得国家、省级资助的引进国(境)外技术、管理人才的项目,给予项目单位1:1的配套资金资助。不过,已列入国家****、省****、市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的,不再予以资助。
原标题:鼓励引进海外专家!嘉兴人才新政配套政策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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