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高地建设对人才安居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上海新一轮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以及参与国际竞争中,人才已经越来越成为推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上海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培养和集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把上海建设成为集聚能力强、辐射领域广的国际人才高地,预计到2020年上海人才资源总量达到640万人。
人才高地建设需要多元化、多层次的人才,既需要领军的高层次人才,也需要大量的青年人才;既需要创新型人才,也需要创业型和技能型人才;既需要从域外引进人才,也需要本土自行培育人才。
近几年,随着市场住房价格持续上扬,人们购房能力相对减弱,望房兴叹已成为本市及来沪创业、工作的人员越来越普遍的现象。这一情况不仅制约了高端人才的引进,也对青年人才产生挤出效应。
据相关调研显示,对于目前****人才的引进,苏、浙等省提供的优厚条件及支持措施较上海高出一筹,吸引众多高层次创业人才前往。其中,外省市提供的优越住房条件已经成为引进人才有力的竞争砝码。而对于一些中小型科技型企业、创业初期的青年人才,由于商务成本过高,越来越多地选择到包括上海周边的其他城市创业发展。为此,俞正声书记和韩正市长多次指出,引进和留住人才,解决住房问题是关键之一。
海纳百川是城市精神所在;包容是上海倡导的价值取向;服务安居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因此,我们要加快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各类人才的住房政策,努力破解制约本市引进和留住人才的住房瓶颈,加快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人才对居住呈多样化需求
上海人才高地建设对人才需求的数量大、覆盖广、类型多。人才的多元化决定了对住房需求的多样化。
一是既有购房的需求,也有租房的需求。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来沪后,一般情况下首先会考虑市场或单位的租赁住房。待过渡一段时间,了解适应在沪的工作和生活后才会考虑购买住房。
二是既有高端住房的居住需求,也有普通住房的居住需求。由于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因素,部分引进人才对住房的地段档次、周边配套、室内配置、区域人才集聚等都有独特的要求,更希望居住相对高端的住房。也有部分引进人才则考虑工作、生活等便利因素,更倾向于选择在园区、单位附近的普通住房。
三是既有个体人才对居住需求,也有团队人才的居住需求。有许多海外引进高端人才往往是带着团队成员一起来沪的,由于相关人才住房政策支持力度以及承担项目工作周期不同,在引进人才中个人和团队之间往往有着不同的住房需求。相比较而言,前者更倾向于购买住房,而后者则更考虑租赁住房居住。
而对于广大的青年人才来说,也要根据其成长与使用规律,提供满足不同阶段居住需求的住房供其选择。对于工作或创业不久的青年人才来说,当务之急是要满足稳定居住的需求,一般可为其提供公共租赁房(含单位租赁房)。对于希望在沪长期安居乐业的青年人才来说需要解决置业居住需求,则考虑在符合相关政策条件下,可提供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南汇新城地区)等以满足其长期居住的需求。
多渠道解决人才安居需求的探索
上海在人才安居方面已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加大政策聚焦,多渠道解决人才安居问题。
对于高端人才,2009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上海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明确把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作为健全本市人才发展服务保障、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要求实施高端人才住房资助计划,安排一定比例的资助资金用作高端人才住房资助的配套资金;实施人才公寓计划,在人才集聚的区域集中建造一批人才公寓提供给引进优秀人才租住。其后,又制订《关于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待遇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对入选中央****的专家购房资助和租房补贴等规定进行具体细化。
对于面大量广的青年人才,在住房保障制度设计中予以专门的关注和考虑,通过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逐步缓解人才住房问题。
1、多渠道筹措公共租赁住房,缓解引进人才的阶段性住房困难。
本市公租房政策,把解决引进人才阶段性居住困难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门槛不设户籍和收入线限制。同时支持有条件大型国有企业、产业园区、高校等单位,按照规定自行建设单位租赁房向本单位职工、人才供应。对此上海已经颁布了《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单位租赁房建设和使用管理的试行意见》。
在实际操作中,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机构租金制订略低于市场租金标准,政府注入一定比例的资本金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支持,鼓励用人单位向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特别是人才)发放一定的租金补贴。通过政府贴一块、单位补一块,个人出一块的方式,既减轻人才的租金支付压力,又实现公共租赁住房机构的可持续运营。
2、试点限价商品住房政策,定向解决人才住房区域性供应紧缺。
为积极吸引各类人才向本市十二五规划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中的市郊新城和国家级、市级产业园区集聚,在其周边规划的居住区就近安居,凝聚人气,进一步促进产、城融和,打造人才工作、生活环境同步发展的良好格局,上海正试点定向供应人才安居的限价商品住房政策。目前,已在浦东南汇新城地区按照双限双定原则(限房价、限转让,定区域、定对象)启动限价商品房建设,力求缓解临港产业园、洋山保税区、中国商飞总装基地、临港主城区和张江高科技园区等人才、尤其是引进人才集聚地区住房供应紧张的问题。
3、逐步将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覆盖面扩大到中等收入的青年人才。
2012年2月,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标准再次放宽。其中,三口之家年收入标准放宽至18万元、家庭财产标准放宽至45万元。特别是,本市城镇户籍标准由原来的7年缩短为3年。随着申请门槛的降低,共有产权保障房政策受益面已覆盖到了住房困难的本市青年职工,越来越多的本地人才将符合申请条件。
为了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人才高地建设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关注和重视,各区(县)积极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多元化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据不完全统计,浦东新区从2007年开始兴建人才公寓,已建成投入使用、在建和规划建设的共计约200万多平方米,30000多套;嘉定区实行向优秀人才配售人才公寓的政策;黄浦区通过改建酒店式公寓筹措人才公寓房源;杨浦区通过发放住房补贴、闵行区探索市场化资源整合等方式推进人才安居工程。除了以上区(县),其他区(县)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应的办法。
进一步深化完善人才安居工作
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韩正市长提出安居 安全= 幸福的幸福公式,让我们深深感到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肩负的责任和工作的意义。在探索和实践中,我们感到人才安居问题,既是住房保障的重要内容,又不能仅仅只依靠住房保障渠道来解决,要放在人才高地建设大环境之下,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政策的聚焦点。从人才安居的实际需要出发,既要有保障机制,还要有激励机制,更要有关心人才、爱护人才、珍惜人才的广泛共识、社会氛围和共同责任。
从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的角度,更好地服务人才安居,还需要深化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租售并举,规范管理。着力健全两大体系,即诚信、规范、透明、法制的住房市场体系和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其中,以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解决人才过渡性、阶段性的住房困难,以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决符合条件的本地和新落户籍的人才的住房困难,以市场化商品住房满足高端人才长期的、多种层次的居住需求。不断完善和优化住房供应的制度安排,力争基本覆盖各类人才不同的住房安居需求。
二是政府扶助、单位尽责。政府对各类人才提供扶持政策外,用人单位也应承担相关的义务,可向人才发放住房补贴,提高人才的住房消费能力,有条件的单位还应积极建设单位租赁房解决人才的住房问题。市、区各有关部门都要为人才租赁、购买住房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方便。
三是市区(县)联手,以区(县)为主。市级层面主要负责人才住房安居的制度安排、规划统筹和资源协调;区(县)政府作为人才落实、安置和使用的具体地区,应更多地承担起责任,既要承担高端人才的住房资助工作,又要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通过市、区的共同努力,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把上海人才安居工作推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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