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海外高层次人才
可经过评审认定
相关评审办法10 日实施,为人才奖励开辟新渠道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俊报道:记者12月6日从深圳市人社局获悉,《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将于12 月10 日起正式实施,符合《办法》所规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基本资格条件,但不符合深圳孔雀计划直接认定条件的人才,如果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学术水平在本领域 内具有明显优势,专业成就突出,对深圳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可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也可申请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
据介绍, 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申报包括个人申请、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三种方式。专业评审小组人数由9 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其中市外专家的比例不低于80%。
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确定海外高层次人才人选名单,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选颁发《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
只要纳入孔雀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就可享受80 万元至150 万元的奖励补贴及居留和出入境、落户等特定待遇;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给予最高8000 万元的专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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