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强化组织领导、细化部门职责、创新运行机制、资金投入方面,增强了可操作性。
根据《意见》,重庆市提高区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规格,明确要求由区县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并要求区县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人才工作专 题报告。同时,既细化了市和区县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具体职责,又明确了人力社保、国资管理、农业、民政等6支人才队伍建设牵头部门的工作职责,还对发挥用 人单位主体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运行机制上,重庆市提出健全领导小组运行规范、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建立人才年报制度、定期召开人才形势分析会、党委组织部门与政府人力社保部门领导职务兼任等新措施,细化了联络员工作职责、人才工作目标考核等内容,强调突出人才工作理论指导。
在资金投入方面,该市允许在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点产业发展建设资金中列支研发经费,力争到2020年,全市人力资本投资占GDP比例达到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