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崂山区人社局了解到,为调动社会中介力量参与引才工作,崂山区出台《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办法》,规定海内外中介机构、个人每为崂山区引进一名高层次人才,就可申请1-5万元奖励,这是崂山区首项引才红娘奖励政策。
上半年,全区共引进各类人才5621人,征集人才项目需求495个,其中,国家****岗位需求35项、博士岗位需求98项。 此次出台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政策,是崂山区首次全面购买社会引才服务,对吸引非政府组织参与高层次人才引进,激发引才融智活力,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引 才服务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办法》规定,有合法资质的海内外社团组织、人力资源公司、海外引才工作站等中介机构和个人,为为崂山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推 荐并成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为崂山区属的,就可申请1-5万元的奖励。同时,对于与崂山区签订人才引进合作协议并做出 突出贡献的中介机构,可申请1-5万元的奖励资金扶持。
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遵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布局,在重点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急需的国内外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高层次人才与引进单位签订5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并在崂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在崂山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高层次人才在崂山区注册成 立企业,担任企业法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企业注册资本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企业属于我区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且具有较好的市场前 景和产业化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