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院士可给予150万元安家补贴、协调办理落户及子女入学、担负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费用……记者上午从沧州高新区·中关村投资说明会获悉, 《沧州高新区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办法(试行)》出台。在扶持服务、项目培训、医疗保健、落户4个方面,沧州高新区将提供政策支持。同时,沧州高新区设立 沧州 高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年财政收入5%的资金用于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和补贴奖励。
为优化沧州高新区人 才发展环境,吸引聚集高层次人才力度,为高新区发展提供人才智力保障,沧州高新区制订了《沧州高新区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办法(试行)》。《办法》中提 到,符合高新区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在高新区落户,并享受与当地居民各项同等的权益。随迁子女如属于未成年阶段的学生,还可 推荐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办法》中高层次人才指:高端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研发型、管理型、市场型人才和在太阳能光热产业、机器人产 业、生物科技产业、物联网及新材料产业等新兴产业建设能突破核心技术活关键性技术的高级人才,到高新区从事创新创业、生产经营、科研开发与合作研究、实施 成果转化的科技人才。
其中,对于引进人才随迁的配偶、子女,沧州高新区将为其妥善安置就业,包括安置到事业单位的编制岗位;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每人每月可获取一定的生活补贴。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中还提到,引进的两院院士、大师级文化艺术名家、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入选人才、河北省巨人计划 与百人计划,将享受安家补贴、实验室、配套设备设施及必要的科研经费等,其中两院院士将给予最高150万元的安家费。
同时,对于引进的处于孵化器阶段的企业项目,从企业注册之日起,三年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属高新区留成部分,40%予以返还奖励。
据了解,8家中关村企业和社会组织已与沧州高新区签署了合作协议。未来中关村与沧州高新区还将就构建创新创业的生态系统、体制机制创新、产业升级技术难题解决方案等方面展开合作,推进京冀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