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创新创业潜力,释放创新创业活力,我市近日制定了《科技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对科技众创空间开展星级评定,获得优良星级的,可获得10万—100万元的市级财政补贴。
《办法》提出,对科技众创空间运营商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种子基金,用于对初创项目给予额度不超过2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借款;收购创业者初创成果的,市紫金创投按30%比例参股,不分享基金收益。对设立天使基金的,每个投资创业项目按2万—10万元进行配套奖励。
对科技众创空间免收321人才创办的企业租金,最高按照应收租金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助期为2年。对科技众创空间组织创业培训、金融对接、展会竞赛等公益性服务活动,按每场500—2000元、每单位每年不超过10万元进行补贴。
对科技众创空间推荐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和江苏省科技创业大赛获得决赛名次的,按每家1万—5万元一次性给予奖励;对引进和培育的****、双创计划、321计划人才,每引进和培育一人,一次性奖励运营管理单位5万—10万元。
在孵企业在孵期间或毕业后1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上市的,按每户10万—20万元一次性奖励科技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单位。
《办法》鼓励众创空间与高校院所、金融风(创)投机构、中介服务组织结盟,实现专业技术支撑、金融服务、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建设水平与服务质 量,每个平台一次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科技众创空间购买的用于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等给予最高20万元的补贴。
支持科技众创空间引进的创业团队、项目的落地,对技术路线可行、产业化前景较高的给予5万—10万元创业补助和20万—50万元项目资助。
加强对科技众创空间公共服务能力和创业孵化绩效考核,开展星级评定。对获得优良星级的,给予10万—100万元的市级财政补贴,并优先支持其下一年度的企业研发项目和平台建设项目。(记者 查金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