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高新区发布的《关于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办法》中获悉,高新区区将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环境,吸引海内外 科技领军人才在苏州城西区创新创业。其中,对重点创业团队可给予4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经论证审批后,可由高新区风险投资基金对项目给予不超过1000 万元的投资,也可给予不少于其他风险机构投资额10%的跟进投资,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记者了解到,随着国家省市各级领军人才政策在2007年的相继出台,高新区也在2007 年也及时推出了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并借助该计划吸引了大量优秀领军人才到辖区创 新创业。但随着各地领军人才政策的纷纷涌现,原领军人才政策对人才的吸引力逐渐削弱。为此,在省、市领军人才政策指导思想与整体框架下,高新区制定了该 《办法》。《办法》明确,高新区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重点领域包括:生物医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软件与服务外包、地理信息、新能源、 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支持创新创业科技领军人才的类别包括:创业领军人才、重点创业团队、创新领军人才、领军孵化人才。
对于创业领军人才,将给予1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启动资金;提供不超过100平方米的 办公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给予领军人才50万元的安家补贴或给予不高于每月4000元、为期5年的租房补贴;根据人才项目投资需求,经论证审批后,可由 高新区风险投 资基金对项目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投资,也可给予不少于其他风险机构投资额10%的跟进投资,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通过对贷款项目进行风险补偿、给 担保公司提供担 保补贴等方式为项目提供贷款担保支持;在实施领军人才项目过程中,自项目立项起三年内可提供30%至50%的贷款贴息;对项目核心成员的配偶、子女户口可 随迁至高新区,子女入学可享受高新区居民待遇;为项目争取国家、省、市各条线项目资助,并对获得市级以上资助的项目给予相应配套资金奖励;对有土地需求的 项目,优先在高 新区提供土地。
对于创新领军人才,将给予5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其配偶、子女户口可随迁至高新区 ,子女入学可享受高新区居民待遇。对于领军孵化人才,将给予不超过3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优先入驻高新区内科技企业 孵化器,并享受园内的优惠政策和服务。
同时,高新区还将进行孵化器引才奖励,对获批国家级人才计划和省科技创新团队的 、获批省双创人才的、获批省双创博士和姑苏领军人才的,按照每个获批项目分别给 予10万、5万、2万的奖励。将奖励企业引才,每引进一名博士奖励企业2万元。
此外,在人才配套奖励上,对列入国家****的人才,高新区将给予150万元配套奖 励;对列入省双创人才计划或姑苏领军人才计划的人才,原则上按照1:1进行配套奖励。对同时列入省双创人才计划、姑苏领军人才计划或区领军人才计划的项目可从高不重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