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讯 (通讯员 郑汪洋)近日,《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正式印发,标志着海南针对高层次人才量身定制医疗保障服务的政策落地实施。
《办法》明确了四类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障待遇和标准:大师级人才(诺贝尔奖得主、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得主、两院院士等)在享受省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的基础上,纳入省保健委医疗保健服务对象范围,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享受政府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待遇;杰出人才(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国家****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等)在享受省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基础上,纳入省保健委医疗保健服务对象范围,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享受 政府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待遇;领军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全国技术能手等)在享受省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基础 上,享受就医绿色通道和年度健康体检等服务;拔尖人才则享受由政府统一购买的商业健康团体保险,按保险合同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