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国气候特点及德国的旅游淡、旺季
德国处于温湿的西风带,属于西欧海洋性与东欧大陆性气候间的过渡性气候。西北部主要呈海洋性气候,夏季较为凉爽,冬季较为温和。东部和东南部的大陆性气候特征显著,冬冷夏热,最冷时气温可达-10度,最热时超过30度,近年来随着全球气温的升高,德国一些城市也出现了罕见的高温天气,最高时可达40摄氏度。平稳温和是德国气候的总体特征,温度大起大落的情况很少。冬季平均温度在1.5度(低地)和-6度(山区)之间,夏季平均温度为18度(平原)至20度(南部谷地)左右。
通常4月份是德国气候变化最无常的月份,暴雨、飓风、雪雹交替而至,因此在这个月出门最好携带雨具。5月、6月和9月、10月、11月是德国人从事各种交流活动的好时节,各种活动一般都安排在这五个月内进行;7月、8月是德国人休假的季节,也是德国境内的旅游高峰期;德国的冬季日落时间较早,多雨雪,夏季日落时间较晚,通常为21-22点。
(二)交通状况及相关出行建议
德国的城市公共交通非常发达,特别是在一些主要城市如法兰克福,由地铁(U-Bahn)、轻轨(S-Bahn)、巴士(Bus)、有轨电车(Straßenbahn)及出租车(Taxi)构成一套高效的城市立体交通网,可以到达城市的各个角落。车站上都有行车的时刻表和交通线路图表,而且可以到车站的咨询处免费领取专为游人准备的交通线路图册。所有公共交通的车票是通用的,而且车上没有售票员,车票通常可在车站旁或车上的自动售票机上购买。大部分自动售票机只收硬币,部分售票机也收取纸币。上车后不要忘记将票插入打票机打票,不打票视同逃票。为防止逃票现象,德国的公交系统采用的是抽查做法,所以要保管好车票备查,逃票将会受到数倍的罚款。乘坐出租车通常须事先电话叫车,只有在饭店前、出租车站、机场、火车站才可能直接乘坐。
德国人近距离出行时,常选择汽车。德国市内的行车速度较快,很多路段可达50公里每小时,路的两边通常都停有车辆,在超车和拐弯时须特别注意行人及自行车动向。德国拥有世界上最为发达的高速公路网,高速公路建议行车速度为130公里/小时,部分路段不限速,大部分德国人都有开快车的习惯,因此超车或在快车线行驶时一定要多加小心,为了安全乘车务必系好安全带(无论是前排座位还是后排座位)。过马路时一定要走人行道,切勿贪图捷径,以免发生危险。德国人一般较为遵守交通规则,很少有闯红灯的情况。过路口时要看人行道的红绿灯指示,即使在没车时也不要闯红灯。如发生车祸可播打110或112急救电话,或与距离最近的我驻外使领馆取得联系。
(三)与国内的直达航线以及通往国际机场的交通方式
1.柏林目前尚无直飞国内的航班。从国内前往柏林需从法兰克福或慕尼黑转机。
2.法兰克福机场是欧洲乃至世界最重要的客货运枢纽,也是德国最大的航空港。目前法兰克福至中国(包括国航、汉莎)的航线已由10多年前的每周4班发展到现在的每周42班。其中,法兰克福-北京每天客运3班(国航2班、汉莎1班);法兰克福-上海客运每天2班(国航、汉莎各1班);广州-法兰克福每天客运1班(汉莎)。
法兰克福机场位于法兰克福市西南16公里,紧邻3号和5号高速公路。整体建筑呈恐龙形状。机场的两个候机搂由高架轻轨列车(Skyline)连接,旅客可借助该列车免费往返于1、2号候机楼之间。在法兰克福机场着陆后,无论您是在那里转机或转乘火车,需要首先通过入境关卡(Passport Control)的检查。持中国护照、香港特区护照旅客,请于非欧盟国(NON-EU Nations)的入境关卡排队办理手续,无须填写入境表,但请准备好转接航班的登机卡或机票。
旅客可借助近程(Regionalzug)或远程火车(Fernzug)从机场前往旅行目的地,在一号候机楼下建有火车站台。若乘S-Bahn(轻轨列车)从法兰克福机场至法兰克福火车总站途中需11分钟车程。此外在一号和二号候机楼下都设有出租车站,从机场到法兰克福市中心需大约25分钟车程。
3.慕尼黑机场与中国上海浦东机场与北京首都机场均有直飞航班。其中慕尼黑-上海客运每天一班(汉莎);慕尼黑-北京客运每周一、三、五、六各两班(国航、汉莎),周二、四、日各一班(汉莎)。慕尼黑机场位于慕尼黑市东北,离市中心27公里,紧临92号高速公路,交通便利。从市区前往机场,可搭乘轻轨S1或S8(20分钟一班)前往,40分钟可抵达机场。
(四)领区内主要旅游城市和景点
1.柏林 (Berlin) 主要景点:勃兰登堡门、国会大厦、菩提树下大街、柏林墙、尼古拉小区、博物馆岛及夏洛腾堡宫等
2.波茨坦 (Potsdam) 主要景点:无忧宫、波茨坦公告纪念馆(采齐琳宫)等
3.德累斯顿(Dresden)主要景点:塞姆帕尔歌剧院、茨温格宫、女子教堂及萨克森小瑞士风景区等
4.莱比锡(Leipzig)主要景点:巴赫博物馆、旧时政厅、托马斯教堂
5.魏玛(Weimar)主要景点:歌德故居、席勒故居、布痕瓦尔德集中营
6.吕根岛(Rügen)著名度假圣地、海水浴场
七、工作与学习 (一)赴德工作 目前,华侨华人在德主要从事餐饮及外贸业,也有不少留学生毕业后进入西门子、宝马等德国大中型企业。由于近年来德国国内失业率居高不下,外国人在德申请工作许可具有一定的难度。严格限制外籍劳工的政策对经济发展的阻碍日趋明显,德国各界纷纷要求开放高素质外籍劳务市场,为此德国政府从今年起已逐步放宽移民政策,吸引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来德工作。 外国人在德工作必须持有德国劳动局颁发的工作许可,但欧盟成员国公民、拥有无限期居留许可或定居许可的外国人及根据国家间协议或有关法律规定可在德国工作的外国人免办工作许可。工作许可须在就业前申请。工作许可在期限、企业、职业、或区域等方面可附带限制条件,一般一年延长一次,五年后可获得工作权。 ※申请赴德工作签证的有关手续可查阅德国驻华使馆网站相关网页: http://www.deutschebotschaft-china.org/cn/home/index.html (二)赴德学习 德国的高校体制与中国相比有很大的不同。因此,留学者在决定留学前,应全面了解一下相关问题,并办妥学习签证来德国。驻德国使馆提醒广大希赴德留学人员注意,持旅游、商务或语言签证或没有签证是绝对不可能在德国延长或变更居留许可,即使得到了大学入学通知书,也必须返回中国重新申办学习签证。德国驻外机构在其留德人员审核部审核通过并得到其国内移民局的批准后,才能签发留学签证。 在德就读大学,仅仅拿到留学签证是不够的,语言是通往德国大学的一道门槛,有不少留学生就是因为迟迟未能通过德语语言考试而无法继续获得在德居留许可。在德国就读德语语言班的费用较为昂贵,从经济角度和尽快入学角度考虑,建议留学申请者在出国前掌握一定的德语语言知识。 ※具体申请赴德留学签证的手续及相关注意事项可查阅德国驻华使馆网页: http://www.deutschebotschaft-china.org/cn/kultur/studieren/cIS_InformationzumStudiuminDeutschland.htm (三)特别提醒 中国公民在德留学和工作常遇问题有:在德的部分华人勾结国内某些非法留学中介机构,利用国内部分家长不了解德国情况的条件,进行留学欺诈;当前有大量中国学生由于种种原因滞留在德学习语言,在德的部分华人和中国籍移民抓住这部分学生急于留下而又缺乏法律意识的弱点,以介绍学校或者代办居留为旗号,通过签订欺诈性合同,骗取巨额中介费;国内部分劳务中介在办理厨师劳务输出时,收取高额中介费,但却不对劳务厨师在外权利给予保障,导致因工资及待遇问题发生的劳资纠纷案件频发。 1.建议欲来德留学的学生及家长慎重选择留学服务机构,签订留学协议要防范欺诈性条款,并注意收集并保存有关材料作为证据;提醒在德的部分留学生,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代办学校或居留的中介机构和个人,防止上当受骗。 2.出国务工要慎重选择劳务中介,签订劳务合同时最好向专业人士咨询,防止上当受骗。如果在居住国发生经济、劳资等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应聘请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使、领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使、领馆提供初步法律咨询等必要协助,但不能要求领事官员替您出面解决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 八、移民及国籍政策 德国移民政策 德国一直以来都推行较为严格的移民政策,但随着长期以来出生率低下,老年人口逐渐增多,德国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引进外资开始重新审视现行移民政策。2005年1月1日德国新《移民法》生效,德国逐步放宽移民政策: 1.简化居留形式。居留种类由以前的五类(居留权、无限期居留许可、有限期居留许可、学生居留、容忍居留)简化为两类(定居许可和居留许可)。 2.鼓励外籍高级专业人才及外国投资者来德工作、投资。向德国所需的高精尖专业人才颁发长期居留许可,并给予家属在德就业权;独立经营的外国投资人只要在德投资100万欧元并创造10个以上就业岗位便可获得居留许可。 3.为在德毕业的外国留学生提供继续留在德国深造和工作的机会。 允许在德毕业的外国留学生在德居留一年,只要在此期间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便可获得在德工作居留。 4.采取措施促进外国人融入德国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开设融入课程,要求在德长期定居的外国移民学习德语语言知识、德国法律及文化,了解并融入德国社会。 5.修改避难条文,严格限制非法移民,并增加驱逐恐怖分子、"蛇头"及其他危害德国社会危险分子的条款。 德国《移民法》具体内容可查看德国司法部相关网页: http://bundesrecht.juris.de/aufenthg_2004/index.html 德国国籍政策 自2000年1月1日起德国《新国籍法》实施生效,对原国籍法做了较大的修改与补充,改变了过去单一根据血统原则确定国籍的做法,引入了出生地原则,有限度地承认双重国籍,进一步简化外国人入籍的手续,表明了德现政府在对待外国移民问题上采取了较为开放和宽容的态度。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血统及出生地原则 父母双方中有一方拥有德国国籍,则他们的孩子也将得到德国国籍。对于非婚生子女,如果母亲是德国籍,则孩子为德国国籍;如果只有父亲拥有德国籍,则在确认他们的父子或父女血缘关系后方可获得德国籍。这种确认必须在小孩未满23岁之前进行。在德国境内出生的外籍儿童,如其父母双方中有一方在德国连续居住满八年以上,并且持有定居许可或持无限期居留许可满三年以上,则他们亲生的子女即可自动获得德国国籍。 2.选籍原则 在德国,原则上是不容许出现双重国籍的,因此外国人加入德籍都要求先退出原国籍。但在根据出生地原则获得德国国籍的情况下,则存在出现双重国籍的可能性,即当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国籍时,新生儿童根据德国国籍法获得德国籍,但同时又根据血统原则拥有外国国籍。根据德国国籍法,无论是根据出生原则还是通过入籍手续获得了德国国籍,只要他还同时拥有其他国籍,则他在成年时(23周岁)要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以书面声明的形式就是否继续持有德国国籍作出选择,如果保留外国国籍则意味着德国国籍的丧失,如保留德国国籍则须递交已失去或放弃外国国籍的证明,如果超过23周岁尚未做出选籍声明则将自动丧失德国国籍,在此之前持有双重国籍是被允许的。同时新国籍法允许在特殊情况下保留双重国籍,但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3.简化入籍手续 办理入籍手续是获得德国国籍的一种重要途径。如申请者满足下列条件可申请入籍: ※居留年限:要求合法在德连续居住满八年(原规定为15年) ※居留种类:要求持有定居许可或居留许可 ※放弃或丧失原国籍 ※经济方面:要求生活来源有保障(不含社会或失业救济金) ※政治方面:要求申请人认同自由民主制度原则和基本法、无犯罪判刑记录 ※文化方面:要求有足够的德语知识,须通过德语语言测试,还须参加学习德国宪法和国家政治制度等内容广泛的入籍知识培训班。 九、驻德使领馆联系方式(国家号:0049) 1.中国驻德国使馆 地址:Maerkisches Ufer 54, 10179 Berlin 电话:030-27588555 传真:030-27588221 领事事务咨询电话:030-27588572 领事应急电话:01736171052 2.中国驻法兰克福总领馆 地址:Mainzer Landstrasse 175 电话:069-75085548(护照事务)069-75085534(签证事务) 传真:069-75085520 领事应急电话:015117129745 4.中国驻汉堡总领馆 地址:Elbchaussee 268,22605 Hamburg 电话:040-8227 6013 传真:040-8226231 5.中国驻慕尼黑总领馆 地址:Romanstr. 107,80639 München 电话:089-1730 1625 传真:089-1709 4506 十、领区内政府部门及有关机构联系方式德国铁路查询台:11861
德国汉莎航空咨询:0180 58384267
中国国航法兰克福机场办事处:069-69075141
德国海关信息中心:Tel:069-46997600Fax: 069/469976-99
柏林机场信息查询台:0180 5000 186
柏林警察总局:030-46640(总机)110(紧急求助电话)
柏林外国人管理局:Tel: 030-902690(总机) Fax: 030 90269 4099 柏林劳动局:030-55555 有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