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南京人才竞争力、科技竞争力、产业竞争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近日,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 《关于创业南京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计划在十三五期间,瞄准创新型、服务型、开放型、枢纽型、生态型五型经济主攻方向,重点集聚100名科 技顶尖专家、培育200名创新型企业家、引进3000名高层次创业人才、引领2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和独特优势的产业科技人才高地。
据悉,创业南京计划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战略部署,呼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精神,以引领创新驱动发展和推动 经济转型升级为着力点,勾画了既突出高端引领、也涵盖草根创客的新一轮人才发展蓝图,并针对人才差异化个性化需求,建立了覆盖人才创业创新全过程的政 策支持体系。计划共七个部分26条,包括目标任务、专项人才计划、综合环境和配套服务、运行机制和组织保障等内容。作为计划主体,科技顶尖专家集聚、创新 型企业家培育、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和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4个专项人才计划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举措。比如,对在宁创办企业或开展产业化合作的科技顶尖专 家,最高给予1000万元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1亿元跟进投资及200万元住房补贴;对创新型企业家,给予不超过3年、贷款总额最高2000万元贴 息;对高层次创业人才,最高给予150万元项目扶持,提供100平方米免费创业场所、100平方米免费人才公寓;对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给予20万— 50万元的创业资助。
此外,在综合环境和配套服务上,我市将突出政务服务、市场服务、金融支撑、科技服务、创业辅导、首购首用、人力资源、税收优惠、生活配套等 9个方面,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创新的生态系统,努力以一流环境揽天下英才、融全球智慧,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南京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26条人才新政 打出创业创新组合拳
十三五即将开启之际,南京推出创业南京人才计划,规划了未来5年人才发展路线图,提出了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一揽子政策举措。相比十二五,创业南京系列新政新在哪儿?本报带您一一解读。
4大人才计划
【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
■ 引才瞄准高精尖缺人才
【新政】从2016年起,用5年时间,重点引进和支持在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与科技型企业合作创立科研成果产业化基地、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的100名(个)科技顶尖专家(团队)。
科技顶尖专家分A(引进类)、B(培养类)两类。其中,A类是指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 际科技奖项的科学家、国家****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等。B类是2016年以后在我市入选的国家****、 万人计划企业人才、江苏省双创团队等。
【解读】该计划着眼于引进更多国际国内产业科技前沿的大师大家,到南京转化先进科研成果,破解我市人才有高原无高峰的结构性不足,实现 引进一个高端人才、带来一个创新团队、催生一个新兴产业的连锁效应。科技顶尖专家的集聚方式,明确为创办科技企业或合作实施科研成果转化,力求以中 高端人才的优化布局,加速产业向中高端转型升级。
■ 最高1000万元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1亿元跟进投资
【新政】给予诺贝尔奖获得者领衔创办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最高1000万元、其他A类人才领衔创办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最高500 万元的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特别优秀并获得风险投资的,可由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公司等按不高于风投50%的比例跟进投资,单个项目跟投最高可达1亿 元。5年内获风险投资的人才创业项目,经科技银行评估后,提供项目所需的融资贷款担保。为长期在宁居留的A类人才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的专家公寓或租金 补贴。在宁购房的,给予不超过购房金额50%、最高200万元的安家补贴。参照享受南京市特约医疗保健待遇。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根据相关政 策,结合人才本人意愿择优安排。
【解读】除给予顶尖人才财政性资助外,对获得风险投资的,加大跟投力度,通过市场化的评价体系和资源配置,把资金链和人才链、产业链更加有机地衔接起来。
■全面对接国家和省级重点人才工程
【新政】对我市培养入选的国家****(创业类)特聘专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给予200万元项目资助;对培养入选国家 ****(长期创新类)特聘专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在宁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的省双创团队,按照省相关人才经 费资助50%比例,给予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扶持。
【解读】****、万人计划及双创计划是国家和省级层面重点人才工程,给予配套支持,有利于精准对接国家和省人才发展战略,形 成上下贯通、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将创新类千人、万人的资助对象明确为用人企业,主要是突出企业引才育才主体地位,推动实现产业聚才、以才兴业的 良性互动。
【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
■ 150万元初创扶持,100平方米创业场所
100平方米人才公寓,最高300万元跟进投资
【新政】从2016年起,用5年时间,以我市各区(园区)为主体,引进扶持3000名高层次创业人才,市级层面从中择优遴选并重点扶持 1000名高层次创业人才。通过区(园区)遴选认定的,由区(园区)给予不少于50万元初创扶持;通过市级遴选认定的,由市财政再给予100万元扶持,根 据人才创业进度分期拨付。根据人才发展和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创业场所和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租金补 贴。所创企业获得社会风险投资的,根据企业发展实际需求,可由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公司等机构按不高于社会风投机构首轮投资总额50%的比例跟进投资,单个 项目投资额不超过300万元。
【解读】该计划在保持原有引才政策力度的基础上,优化人才项目申报评审方式,强化区(园区)聚才用才主阵地作用,为各区(园区)按需引才留 下自主空间,提升引才精准度和产业匹配度。同时,优化人才资金资助方式,采取政府直接资助与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国有资本的使用绩 效和引导功能。
■ 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类人才可适当放宽至本科学历
【新政】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对象,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类人才可适当放宽至本科学历),首次在我市 注册(或拟注册)创新型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或行业领 军企业的中高层任职经历,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为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经验;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 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
【解读】人才以用为本。为避免唯身份、唯学历、唯职称、唯资历等倾向,在准入门槛上,针对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人才特点,适当放宽学 历要求;在评价导向上,注重统筹考量人才的创业能力和创业意愿、项目的研发水平和市场潜力、创新的技术成果和商业模式,以更加科学的视角识才选才用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