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黄山日报消息,12月9日下午,记者从有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调转促行动计划关于建设人才高地的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 精神,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人才10条),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即将实施的人才10条将在原来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精准发力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包括省级以上专家、学者、企业家,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 人才,全日制硕士、副高级职称人才和高级技师及其他特殊人才,并从薪酬待遇、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学术资助、创业扶持、成果奖励、职务聘任、子女就学、家 属就业、医疗休假等10个人才最关注的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待遇。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先后实施了人才强市战略及其推进工程,陆续引进培养了一批人才,在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 用。十三五期间,我市将重点发展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更需一批站在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能够推进创新创业、加快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通过广泛调 研,在整合我市现有人才政策和借鉴周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和重 点领域,力争引进150名左右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并筹措资金300万元以提高人才待遇。目前,市有关部门正在拟定实施细 则,以切实提高我市人才政策的针对性、竞争力和落地率,为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共筑更美更富黄山梦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