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丽) 宁夏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人社厅近日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引进海外华侨华人专家暂行办法》,明确我区设立引进海外华侨华人专家专项资金,每年200—500万元,主要用于常规及重点项目经费、人才推荐经费、海内外引才活动经费、购买公共服务经费等。
据了解,制定《暂行办法》是为了吸引更多海外华侨华人专家来宁工作,充分发挥华侨华人专家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专家范围主要包括在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后在境外工作,原则上具有从事所学专业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且专业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华侨华人。
引进海外华侨华人专家工作主要包括开拓和设立海外引才工作站,组织实施各类海内外引才重点项目。海外人才工作站实行协议合作制,合作期限一般为3年,合作期满须重新评估认定。今后将定期组织开展海外华侨华人专家宁夏行、海外引才推介,组织区内各用人单位参加各类国际人才交流洽谈活动,不断丰富引才内容和形式。
引进海外华侨华 人专家项目分为常规项目和重点项目。常规项目引进专家在宁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短期引进项目、海外引才工作站 组织的各类专家宁夏行活动可列入年度常规项目计划。重点项目在服务时间、专业领域、专家层次方面须具有一定特殊性。引进专家当年在宁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5个工作日;或引进专家团队在2人次以上,团队成员在宁工作时间合计不少于1个月,且满足特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