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网站看到,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省厅通知要求,我市2016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开始申报。
据了解,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且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 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此外,申报人应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同时,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 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此外,2016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将对在留创园内的创业企业进行适当政策倾斜。
申请人填写《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以及个人资质证明、知识产权证明、企业发展证明等有关附件,按隶属关系上报市人社局。每个县市区各遴选1个创业项目上报,并于2016年1月27日前将申报函及等材料报送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