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在2016杭州人才大会新闻发布会上,杭州首次公布《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新政的若干意见》。
这是继2015年出台杭州人才新政27条以来,又一重大人才政策。
人才若干意见22条释放了多方面的人才红利,这些红利都是杭州首次提出的。
引进顶尖紧缺人才不受限制
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可以设立特设岗位,引进顶尖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结构比例限制。
500万元扶持人才中介猎头
研究提出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细则,每年安排500万元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资金,用于扶持中介组织、猎头机构等的发展。
应届硕士学历以上人才发放补贴
向新引进到杭州工作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或租房)补贴,其中,硕士每人2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经费由市和区县(市)、人才平台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5000万美元跨境风险投资引导基金
发挥美国硅谷招才引智工作站和孵化器等海外阵地在引聚国际高端人才中的重要作用,设立5000万美元规模的市跨境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跨境风险投资。
试点外籍高层次人才出入境政策
积极向公安部争取招才引智相关的国家签证便利政策,学习北京、上海、广东、福建等地做法,因地制宜试点方便外籍高层次人才(港澳居民特殊人才)及其家属进出、交流、工作、创业、停留、定居等的出入境政策。
万人计划人才享受****待遇
国家万人计划人才可按规定认定为B类人才(杭州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并享受相应的安家补助和政策待遇,与国家****人才一并管理服务,享受国家****人才的政策待遇。
完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
完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事业单位可单独制定收入分配倾斜政策,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科研人员承担企业科研项目所获收入、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科研经费绩效奖励,均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探索市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
建立市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推动有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合理提高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
允许科技成果交易拍卖
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通过协议定价、在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及省市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方式确定科技成果价格后,自主决定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
提高E类人才租赁补贴
E类人才(杭州市高级人才)租赁补贴,由每月1200元提高至每月1500元(以后每2年根据房屋租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全面推行人才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模式。
允许符合杭州产业发展导向且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不落户申请购房或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