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留学人员来山东创办企业,鼓励企业开展科学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我省自2013年起实施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 计划,每年评审确定一批留学人员创办企业,给予资金支持。2014年度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日前开始申报,申报企业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待转化技 术项目创新性强,市场潜力大,且符合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企业具有技术转化的主客观条件,预计转化期一般不超过2年;企业注册不超过 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回国人员担任企业的法人代表,或留学回国人员的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含)以上。
同时,申报企业中的留学回国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硕士以上学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业经验或相关经历者优先考虑;无违法犯罪记录。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留学回国人员填写《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可登陆www.dzrs.gov.cn 下载),并附企业的工商登记证书、完税证明、企业基本帐户开户银行登记表、留学人员及其技术成果等相关证明,编制资助经费支出预算,经所在园区或县(市、 区)审核后,于5月18日前将有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时将word版本的申请表、预算表和PDF版本的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刻录光盘)报市人社 局。
有关部门将组织包括科学技术、风险投资和企业管理等不同领域专家在内的评审组,采用集中评审、答 辩或专家咨询等方式,对申报企业的技术水平、创新能力、管理能力、抗风险能力及创业项目的科技含量、转化效益、市场前景、产业化预期等进行综合评审,按照 择优扶持原则,确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企业,提供部分转化技术项目资助经费。
组织实施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留学人员来鲁创业的重要措施。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留学人员创业申报工作,认真挖掘本地留学人员创办或参与创办的企业资源,定期了解企业情况,提供良好服务,扶持留学人员企业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