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4年度留学人员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项目资金开始申报,市各留学人员创业园(产业园)可在9月12日前申报。据介绍,留学人员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项目资助标准最高可达100万元。
根据《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深圳市各留学人员创业园(产业园)可申报留学人员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项目资金,每个留学人员创业园(产业园)一年可以申请一个项目。
有关人士表示,留学人员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主要包括完善留学生创业园公共服务项目、留学人员创业(就业)培训项目以及参加与引进留学人 员相关的展会项目(包括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北美留交会、广州留交会等)。留学人员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项目资助标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及补贴资金安排 情况确定,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确实需要超过标准的,应报市政府批准。
申报单位须于9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深圳市外专局。市外专局汇总申请材料,委托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召开项目评审说明会,专家出具评审结 论;市外专局根据专家评审结论,拟定留学人员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项目,报市财政部门复核同意后,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共同下达项目资金 资助通知;市外专局与获资助的留学人员创业园(产业园)签订《深圳市留学人员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合同书》后,由市财政部门将资助资金拨入留 学人员创业园(产业园)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