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我省继续开展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
据 悉,申报条件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二)拥有自主知识 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四)企业注册时 间不超过3年;(五)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六)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同时,符合申报条件者,请于2015年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人才管理服务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