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封满楼) 为大力支持留学人员来鲁创办企业,鼓励企业开展科学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我省昨天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快申请经费资助。
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主要用于支持处于创办初始阶段的留学人员企业,申报企业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待转化技术项目创新性强,市场 潜力大,且符合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企业具有技术转化的主客观条件,预计转化期一般不超过2年;2.企业注册不超过3年;3.企业实 际到位资金不低于50万人民币;企业注册资本的30%(含)以上。
同时,申报企业中的留学回国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2.熟悉技术转化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 海外高技术产业自主创业经验或相关经历者优先考虑;3.无违法犯罪记录;4.重点支持有望冲击国家和省层面创业类重点人才工程的人选。已入选国家千人计 划、万人计划和泰山学者、泰山领军人才工程的人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留学回国人员可将申报材料经所在园区或市、区推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并上报省人社厅人才开发处。省人社厅将采用 集中评审、答辩或专家咨询等方式,对申报企业的技术水平、创新能力、管理能力、抗风险能力及创业项目的科技含量、转化效益、市场前景、产业化预期等进行综 合评审,按照择优扶持原则,确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企业。省人社厅将为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企业提供部分转化技术项目资助经费,入选企业所在的市要积极 创造条件给予相应配套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