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构建珠海留学人员政策优势,吸引和扶持更多的留学人员来珠海创新创业,在广泛听取和采纳留学人员的意见基础上,珠海新近修订出台了《珠海市留学人员创业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高了各项补贴标准,其中,创业初期费用补贴最高档次提高到100万元,创业项目申报时间也更加灵活,全年随时接受申报,集中评审两次。
修订后资助标准大幅提高
《办法》进一步提高了创业初期费用补贴标准和贷款贴息标准,创业初期费用补贴标准由原来的8万、10万、15万三个档次修订为15万、50万、100万3个档次,贷款贴息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最高10万修订为最高30万。
《办法》着眼于扶持种子型创业项目,较大幅度增加了对技术含量高、产业化前景大的初创型留学人员创业项目的扶持力度。一个优质项目在种子期可以申请专项资金资助,进入产业化阶段可以申请高层次人才资金资助,营造了更加完善的支持留学人员成功创业的环境,提升了珠海聚集优质留学人员创业项目的能力。
创业项目落地前就可申报
为促进优秀项目在珠海落地、见成效,将拥有优秀项目、在珠海有创业意愿但尚未注册企业的留学人员列入申报范围,他们可以采取先评审、后注册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评审。也就是说,不管留学人员是否已在珠海注册成立企业,身在何处,只要他们有好的项目,都可以申报珠海专项资金资助,评审通过的,按要求完成企业注册,即可获得相应等次的资助。该措施进一步提升了珠海对海外留学人员优质项目的吸引力,提高了留学人员项目落地的成功率。
等级划分更加科学合理
《办法》改变现行单纯以实际出资额划分资助级别的办法,综合留学人员自身学历及工作经历、实际出资额及项目先进性等多个要素划分资助级别。对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持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或者为珠海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人员,经专家评定特别具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可不受学历、经历条件限制。信息时报记者 王华 周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