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六个加快推进和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需求,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近日,宁波市委、市政府发布文件,决定启动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
该计划的主要任务是:从2011年开始,引进并重点支持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宁波创新创业,力争其中30名列入中央****、 300名列入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1000名列入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新增海外创新创业人才5000名。到2020年,在我市创新创业的海外人才突破10000名。
引进的对象是在海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宁波市工作不少于6个月的人才,重点引进四类人才和团队: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项目和资金创办合办高新技术企业或与宁波市企业合作开展产业化项目开发的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及其团队;在国际知名企业、高端服务业、金融业等机构中担任中、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2年以上,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的海外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其团队;在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的研究工作,学术技术成果处于该领域前沿的海外高层次科研人才及其团队;宁波市紧缺急需的其他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其团队。
列入市引进计划的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其团队,可享受六方面政策,其中包括:一次性给予引进人才100万元的创新创业经费资助;对随同引进、经认定为海外优秀创新创业团队成员的,每增加1人,给予团队20万元资助,资助总额最高为100万元;对特别优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或团队,根据具体情况,可实行一事一议,给予重点资助;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的科研项目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海外高层次人才纳入宁波市各级政府各类人才住房保障范围;妥善安排海外高层次人才配偶的工作,对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每月按当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最长为3年,子女就学给予优先解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