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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须知

来源:留学人才网 时间:2022-05-21 作者:海归招聘网 浏览量:

一、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不含合作办学及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外毕业研究生学历;

2、出国前已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聘用单位注册

登录http://www.bjld.gov.cn——热门办事——人才引进——留学人员引进信息管理——留学人员引进信息管理系统聘用单位注册。

第二步: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单位系统注册后,持相关材料到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即单位注册成功。

第三步:单位为员工注册

单位登录http://www.bjld.gov.cn——热门办事——人才引进——留学人员引进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单位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进入本单位系统——注册员工。

第四步:员工发起个人申请

员工登录http://www.bjld.gov.cn——热门办事——人才引进——留学人员引进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单位为其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进入个人系统——逐项填报个人信息——提交成功,同时向单位报送纸质材料。

第五步:单位审核

单位登录http://www.bjld.gov.cn——热门办事——人才引进——留学人员引进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本单位系统——审核员工申请——证件办理——单位逐项进行审核,同时填报个税和社保缴纳情况——单位审核通过。

第六步: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单位系统审核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到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第七步:取回证件

单位登录http://www.bjld.gov.cn——热门办事——人才引进——留学人员引进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本单位系统——查询员工申请——证件办理——办理状态——证件制作完成可取证——由单位到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取回证件。

注:单位及个人系统操作前请先参见http://www.bjld.gov.cn——热门办事——人才引进——留学人员引进信息管理——申请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办事指南(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

四、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需报送的材料

(一)聘用单位注册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委托存档证明。

(二)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1、新办

(1)聘用单位办理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报告;

(2)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护照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含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国籍留学人员需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内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与国外进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国内博士学位证书和国外博士后研究(进修)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最近三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险缴存证明(外籍人员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7)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材料诚信声明;

(8)《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审批表》一式二份,在申请单位意见一栏中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9)与网上上传照片一致的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10)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2、续签

(1)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持证期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有效护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材料诚信声明;

(6)《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原件;

(7)《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续签申请表》一式二份,在申请单位意见一栏中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注:《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请于有效期前一个月及时进行续签,过期失效。

3、聘用单位变更

(1)个人和现聘用单位出具的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聘用单位变更申请各一份;

(2)原聘用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其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单位已注销的,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

(3)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函(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4)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现聘用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 留学人员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应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聘用单位变更申请。如因新聘用单位试用期较长无法在 规定时间内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可申请延期注销;对于申请延期注销的聘用单位名称与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单位名称一致的,其聘用单位变更申请不受2个月期限 限制。个人延期注销期最长为6个月。

4、居住地址变更

(1)个人和聘用单位出具的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居住地址变更申请各一份;

(2)现居住地的购房证明或其它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它相关证明包括租房合同或留学人员所在居住地的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物业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5、护照号码变更

(1)个人和聘用单位出具的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护照号码变更申请各一份;

(2)原护照和新护照(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国籍变更

(1)个人和聘用单位出具的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国籍变更申请各一份;

(2)原中国护照和现外国护照或其它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随带人员变更

(1)个人和聘用单位出具的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随带人员变更申请各一份;

(2)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国内出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卡(附首页)。

8、补办

(1)个人和聘用单位出具的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补办申请各一份(注明补办原因,单位签署补办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留存于信息系统的照片同版)。

注:该人员所在单位名称变更或《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丢失须补办。

办公电话:67880392

办公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大大厦615;

网上查询:

1、http://www.bda.gov.cn——首页——部门网站——人劳局——办事指南——人事人才——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须知

2、http://www.bjld.gov.cn——热门办事——人才引进——留学人员引进信息管理——申请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办事指南(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

信息转载自:http://botc.bda.gov.cn/cms/zcfg1/1020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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