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是 2003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它由重庆高新区石桥铺创业园和二郎创业园组成,前身为重庆高新区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园,成立于2000年 。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拥有孵化面 积 31.5万 平方米,并配备了 20多套 专家公寓。其中二郎留学人员创业园,建筑面积 31 万平方米,是集生产、科研、办公和服务于一体,具有现代建筑风格的综合性群体建筑,将为留学人员提供更好的创业环境;石桥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筑面积 0.5万 平方米, 经过 3 年多 的发展,已吸引 30多名留学人员入园创业, 涉及项目包括: 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医学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能源科学和新能源、 高新节能技术;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
为了吸引海内外留学人员来渝工作创业,重庆市人民政府和创业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主要政策有:
企业从进驻之日起,三年内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逐年分别按 90%、50%、30%的比例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全部,年终经高新区委员会审核后,提作留学人员创业基金,用于企业自身的加速发展;新办的高新技 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企业自行研制的技术成果,其技术转让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30万元 以下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区对留学人员企业的高新技术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中小企业信贷担保的支持 ;留学人员企业获得科技项目银行信贷时,两年内可由高新区财政给予贴息支持,每个企业最大贴息额不大于50万元;创业园生产经营用房租金按20元/平方 米·月标准收取;对新入驻创业园的企业,免费提供60平方米生产经营用房两年,超过60平方米的部分,第一年按5元/平方米·月、第二年按10元/平方 米·月收取租金;超过100平方米的部分,按20元/平方米·月标准收取租金;第三年开始,所有生产经营用房按20元/平方米·月标准收取租金。
留学人员在渝暂无住房的,可按《重庆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专家公寓进住管理办法》向高新区管委会申请专家公寓一套,并享受优惠租金,用于本人居住 ;创业园协助办理留学人员随迁的配偶、子女的落户手续;留学人员随迁的子女可就读高新区内的学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重庆高新区石桥铺科园一路 5号
邮政编码: 400039
联 系 人:肖贤斌 李彦 栎
联系电话: 86-023-66056969/802/809 023-68694994(传真)
网 址: www.cqb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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