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方接收机构在收到中方提出的申请后,需要通过与预定来日人员进行密切联系、学校内部研究讨论等一些系列程序,方可作出接受研修的决定。在此过程中,一些派出大学或研修生却根据自身的情况,单方取消来日或变更研修大学,给日方造成麻烦。
・ 研究、研修时间是与派出大学共同协商后决定的。而个别派遣大学或研修生却根据自身的情况,单方变更。
・ 在与派遣大学就接受事宜进行协商或已经决定接受研修时,研修生却由于个人的原因,单方中断了联系。
・ 众所周知,通常在日本的大学进行研修需要支付学费。而仍有中方大学研修人员自认为不需支付学费,且事前也不就学费一事进行协商,空手来日,造成日方大学被迫承担资金的结果。
・ 根据中日双方协议,在所需经费不足的情况下,派出大学负有补足经费的义务。但研修生所持生活费、学费不足的事例仍时有发生。
・ 有的项目学校已确认了《学费同意书》中的费用金额,但研修生所带资金仍然不够。
・ 有的研修生在研修中途随意中断研修,突然回国。
・ 有的学校向日方接受机构汇出学费时,不支付汇款手续费,由银行直接从所汇款项中扣除,使日方不得不为其支付汇款手续费。
・ 由于有的研修生提出的研修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判断该人是否属本项目的对象。
日本的大学在接到中方提出的申请后,在与申请人员进行沟通、校内反复讨论的过程中,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人力才能最终做出接收决定,并作必要的准备。以上的各种行为,不仅给日方的大学带来很多麻烦、招致混乱,而且会影响到日方大学对本项目的信赖甚至对派出大学的信赖,对今后的研修生接收造成负面影响。
在提出研修申请时,研修生应意识到自己是作为中国的代表赴日研修的。对因个人原因给日方带来麻烦的行为,(预定的研修时间发生变更或取消、所需资金不足给日方造成负担、在日方研究是否接受过程中未提供必备的文件等)应采取慎重的态度。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请务必及时与日方大学取得联系,就相关事项向大学作出诚恳的说明,在取得同意后做出变更。
此外,在向日本接收机构提出研修申请以及进行协商时,为使研修能够顺利实施,务必就 ①研修、研究的内容及赴日时间;②语言能力;③学费金额及支付方法与日方接收机构在事前达成一致意见。对此,敬请予以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