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合同工人"或"海外合同工人",这是菲律宾的法定术语。是指按照有效的 的规定,即将出国或者已经出国的任何人,包括陆地上的出国合同工人和海员两大类。菲律宾使用"出国合同工人"一词是强调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通过正式渠道出国的劳务人员,以区别那些没有有效合同,通过非法途径外出就业的"非法移民工人"。
而"对外劳务合作"是中国目前劳务输出的主要方式,是指经中国政府授权从事国际经济合作业务的国有公司和企业,通过签订和实施对外劳务合同,选派各类劳务人员到国外从事获得报酬的商业性服务活动。
中国的对外劳务合作具有本身的特点。其他国家发展海外就业是为了解决本国劳动力就业问题,而中国有与众不同的特殊国情,这就是人口太多。据统计,即使中国劳务输出达到在外人数100万的规模,也只占劳动力资源的千分之一,可见,解决中国劳动力就业问题,根本方针是发展本国经济,最大限度地扩大国内就业机会,劳务输出只能作为解决国内就业负担的辅助措施。
在做法上,多数其他亚洲国家主要通过私人职业介绍所招募和安置出国劳务人员,而中国的对外劳务合作则通过中国政府授权的国有公司有组织地实施。一些国外专家认为,中国的这种有组织的对外劳务输出,既适应了国外对外籍劳动力的需求,又保证了劳务人员合同期满后按时返回本国,不给劳务输入过形成社会负担,是值得重视的一种劳务输出方式。其他亚洲国家劳务输出国根据本国具体情况制定的劳务输出政策和做法,也取得了极大的成绩。亚洲劳务输出国之间应继续交流,彼此借鉴成功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