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记者从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获悉,台州市将大力实施500精英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构筑比较完善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到2016年扶持50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在台州创业创新。
500精英计划所指的高层次人才包括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技术成果属国内外领先、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国内外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能够引领我市产业发展走在前沿;国内外相关领域中居领先地位及在本市重点产业领域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或团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紧缺急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这些高层次人才在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期协议,并确保每年在台州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后,即可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
据悉,台州市将成立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办公室,并整合优化部门优质资源,大力加强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改善人才工作、居住、生活服务环境。
根据已经出台实施的《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以及相关的配套政策文件,被列入高层次人才的主要有三类:
一类是高层次创业人才,指利用科技创新催生具有竞争力产业的领军人才;一类是高层次创新人才,指具有国内外领先创新成果的专家、学者;一类是高层次紧缺人才,指研究方向符合我市行业、产业发展需要,并具有丰富科研或管理经验的高级人才。
根据政策,凡被列入高层次的人才,将按照类别提供相应的扶持政策:
第一类高层次人才,对其创办的企业,项目实际投入资金2000万元以下的,给予4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总额的20%、不超过10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第二类高层次人才,对其创办的企业,项目实际投入资金2000万元以下的,给予2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总额的10%、不超过6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第三类高层次人才,对其创办的企业,项目实际投入资金2000万元以下的,给予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总额的5%、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